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驾驶员9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平湖市户籍,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安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苦,热爱环卫事业。
4、家庭无违章搭建等现象。
四、招聘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性别 年龄 备注
驾驶员 9人 初中及以上学历 男性 50周岁以下 B2以上(含B2)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本市范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家庭无违章建筑。
五、工资福利
按照平委办发〔2018〕61号文件规定的平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3日至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209办公室(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318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1寸免冠近照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
环卫处提供测试用车,测试项目为现场操作车辆倒车入库。测试采用合格制,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面试
技能测试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61号)相应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平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有关服务外包的工作安排,研究是否终止或续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环卫处  0573-85010045       联系人:沈女士
                              保安公司0573-85155781      联系人:王先生
 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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